2013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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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梓 时间:2013-05-3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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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经贸(经济、科经)局:
根据《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经贸技术〔2013〕246号)通知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2013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经贸技术〔2013〕2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以下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要求及材料
推荐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应符合《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装订成册。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经贸(经济、科经)局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和初审,汇总后于2013年7月20日前正式行文向我委上报推荐,随附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企业申报材料一式4份(纸质及光盘)。
三、其它
(1)泉州经贸网(www.sjw.fjqz.gov.cn)“工业运行”栏目可下载本通知及附件。
(2)联系人:林少榕;电话:28382827;传真:22382282;邮箱:qzjwyxk@126.com。
TAGS:工业设计中心
根据《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经贸技术〔2013〕246号)通知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2013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经贸技术〔2013〕2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以下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要求及材料
推荐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应符合《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装订成册。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经贸(经济、科经)局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和初审,汇总后于2013年7月20日前正式行文向我委上报推荐,随附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企业申报材料一式4份(纸质及光盘)。
三、其它
(1)泉州经贸网(www.sjw.fjqz.gov.cn)“工业运行”栏目可下载本通知及附件。
(2)联系人:林少榕;电话:28382827;传真:22382282;邮箱:qzjwyx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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