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闽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遴选
来源:未知 浏览数:
责任编辑:嘀咕 时间:2013-11-28 17:20
责任编辑:嘀咕 时间:2013-11-28 17:20
[导读]关于开展2013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省直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闽科研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闽委办发〔2013〕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6类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和福建省文化名家等5类优秀人才的遴选办法的通知》(闽委人才〔201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省将从2013年起至2017年开展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以下简称“双创人才”)遴选工作。为做好2013年度双创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中,选拔具备较强创新能力,引领我省学科建设和产业科技创新,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组织重大科技任务、推动产业发展和关键技术研发中业绩突出,能够代表全省一流创新水平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在科技型企业中,选拔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运用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型企业,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能代表全省本领域或本行业一流创业水平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二、遴选计划
2013年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0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80名,每人给予8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
三、遴选条件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科技前沿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
2、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近5年内,有主持承担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级科技项目的经验;或是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或是国家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和软件著作权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或是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基地的主要负责人。
3、原则上应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50周岁以下人才优先入选。
(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或创业团队中的核心研发人员(主要创办人拥有20%以上企业股份,核心研发人员拥有10%以上企业股份)。
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实现产业化。
4、所创办的企业2001年1月1日后在福建省内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
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主要承担人,科技特派员项目负责人,国家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同等条件优先入选。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网上申报时间为11月28日—12月20日。
(二)依托单位和审核单位按各自的权限在申报系统中逐一确认逐级提交。
(三)申报采取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审通过后,纸质申报材料(1式2份,双面打印)须经依托单位和审核单位加盖公章,统一以审核单位公文形式报送省科技厅,报送材料于2013年12月31日前邮寄或送达到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福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张依惠 0591-83517092 杨 萍 0591-87869308
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李小稳 0591-87807332 孔行行 0591-87824038
吴华刚 0591-87830316
传真:0591-87824038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91-878820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号五层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350003)
TAGS:人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闽委办发〔2013〕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6类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和福建省文化名家等5类优秀人才的遴选办法的通知》(闽委人才〔201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省将从2013年起至2017年开展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以下简称“双创人才”)遴选工作。为做好2013年度双创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中,选拔具备较强创新能力,引领我省学科建设和产业科技创新,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组织重大科技任务、推动产业发展和关键技术研发中业绩突出,能够代表全省一流创新水平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在科技型企业中,选拔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运用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型企业,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能代表全省本领域或本行业一流创业水平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二、遴选计划
2013年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0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80名,每人给予8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
三、遴选条件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科技前沿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
2、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近5年内,有主持承担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级科技项目的经验;或是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或是国家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和软件著作权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或是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基地的主要负责人。
3、原则上应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50周岁以下人才优先入选。
(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或创业团队中的核心研发人员(主要创办人拥有20%以上企业股份,核心研发人员拥有10%以上企业股份)。
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实现产业化。
4、所创办的企业2001年1月1日后在福建省内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
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主要承担人,科技特派员项目负责人,国家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同等条件优先入选。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网上申报时间为11月28日—12月20日。
(二)依托单位和审核单位按各自的权限在申报系统中逐一确认逐级提交。
(三)申报采取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审通过后,纸质申报材料(1式2份,双面打印)须经依托单位和审核单位加盖公章,统一以审核单位公文形式报送省科技厅,报送材料于2013年12月31日前邮寄或送达到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福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张依惠 0591-83517092 杨 萍 0591-87869308
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李小稳 0591-87807332 孔行行 0591-87824038
吴华刚 0591-87830316
传真:0591-87824038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91-878820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号五层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350003)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纳金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相关阅读
- 2024年繁星计划“物焕2024年12月02日
- 快讯:EDCC艺云数字艺2024年09月30日
- 快讯:深圳宝安打造2024年09月30日
- 元宇宙与AI融合产业亟2024年09月28日
- 2024昆明首届精品旅游2024年09月28日
- 快讯:2024山东省高校2024年09月27日
- 2024福建文创旅游商品2024年07月18日
- 2024年“鑫尼斯杯”第2024年07月16日
- 2022年武汉蔡甸文创产2022年02月21日
- 2021年“拾忆滇越”文2021年08月04日
精采专题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