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790|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闽单位不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将最高罚五万

[复制链接]

5552

主题

2

听众

8万

积分

首席设计师

Rank: 8Rank: 8

纳金币
-1
精华
11

最佳新人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灌水之王 突出贡献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10 13:02: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下月起,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逾期不整改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近日,省住建厅出台了《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2月1日起施行。


《暂行规定》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行政执法主体,并界定了行政执法范围:一是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为,包括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二是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单位截留或挪用住房公积金、单位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虚假证明、职工提供虚假证明骗取住房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恶意拖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及其他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暂行规定》提出,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书面告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予以立案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可在媒体上将单位或职工的违规行为予以公布。
其中,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逾期不整改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参照大、中、小、微型企业的划分,结合公积金管理实际,将20人以下(含20人)的单位归为微型单位,处以1万元罚款;20人以上100人以下(含100人)的单位归为小型单位,处以3万元罚款;100人以上的大中型单位,处以5万元罚款。对影响社会稳定、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妨碍公务以及发生两次以上违法行为的违法单位,从重处以5万元罚款。
单位或职工不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 福州新闻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10

主题

1

听众

3万

积分

资深设计师

Rank: 7Rank: 7Rank: 7

纳金币
31646
精华
1

最佳新人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灌水之王 突出贡献

沙发
发表于 2012-1-10 20:39:31 |只看该作者
这个可以有啊,掌声响起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969

主题

1

听众

39万

积分

首席设计师

Rank: 8Rank: 8

纳金币
-1
精华
0

最佳新人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灌水之王 突出贡献

板凳
发表于 2012-4-11 23:30:42 |只看该作者
我就看看,我不说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23

主题

3

听众

359

积分

设计实习生

Rank: 2

纳金币
335582
精华
0

最佳新人

地板
发表于 2012-5-11 23:25:58 |只看该作者
再次路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tc    

5089

主题

1

听众

33万

积分

首席设计师

Rank: 8Rank: 8

纳金币
-1
精华
0

最佳新人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灌水之王 突出贡献

5#
发表于 2012-7-13 23:23:17 |只看该作者
好`我顶``顶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37

主题

1

听众

7332

积分

高级设计师

Rank: 6Rank: 6

纳金币
7331
精华
0

最佳新人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灌水之王 突出贡献

6#
发表于 2012-7-19 20:07:30 |只看该作者
《喜羊羊与灰太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tc    

5089

主题

1

听众

33万

积分

首席设计师

Rank: 8Rank: 8

纳金币
-1
精华
0

最佳新人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灌水之王 突出贡献

7#
发表于 2012-7-19 23:28:38 |只看该作者
你们都躲开,我来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71

主题

1

听众

3247

积分

中级设计师

Rank: 5Rank: 5

纳金币
324742
精华
0

最佳新人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灌水之王 突出贡献

8#
发表于 2012-7-28 23:25:44 |只看该作者
“再次路过……”我造一个-----特别路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62

主题

1

听众

31万

积分

首席设计师

Rank: 8Rank: 8

纳金币
2
精华
0

最佳新人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灌水之王 突出贡献

9#
发表于 2012-11-2 23:28:32 |只看该作者
不会吧,太恐怖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纳金网 ( 闽ICP备08008928号

GMT+8, 2024-6-16 06:19 , Processed in 0.159418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创意设计 X2.5

© 2008-2019 Narkii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