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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起家电出厂成本中增加“回收”一项

来源:中国家电网 浏览数:
责任编辑:郭振宇
时间:2011-01-04 10:24

[导读] 从今天开始,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根据该条例规定,家电生产厂家将要负担废弃电器的回收费用。

    从今天开始,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根据该条例规定,家电生产厂家将要负担废弃电器的回收费用。这一部分费用是否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昨日,记者从合肥市部分家电生产企业、卖场了解到,短期内电器终端销售环节涨价的可能性不大。 

    厂家要为家电回收买单

    从今年开始,国家将为纳入规范化管理目录中的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设立专项基金,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和进口代理商等将承担基金的缴纳义务。这意味着家电回收的部分资金要由生产厂商“自掏腰包”。

    目前,处理基金的具体征收办法细则尚未出台。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原则和水平》预测,其回收处理费用标准将以电脑最高,为13~15元/台;电冰箱、电视机紧随其后,为10~12元/台;空调、洗衣机则为5~7元/台。 

    家电成本多收“三五斗” 

    处理费用由厂家承担,制造成本中将多出一笔开支。这一部分费用是否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此前,省信息家电协会会长夏传友向记者通报,2010年1~11月我省冰箱、空调、洗衣机、彩电产量分别是2150万、1505.9万、1145.2万、356.6万,预计2010全年我省四大类家电的产量将突破5400万台套,如果以每台家电10元的回收基金估算,全省的家电生产商至要多“花”5.4个亿。
 
    家电卖场称暂不提价

    虽然成本上涨已成定局,但是在采访中,本地冰洗、空调等家电生产商大都表示,回收的钱不会加到零售价格上。一家工厂负责人称:“价格战越演越烈,我们正在通过技术革新降低成本和零售价格,不会将回收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作为终端销售环节,家电卖场是价格的直接反应。昨日,记者从部分卖场了解到,正值年末,各家都争先恐后做促销。送礼金券、秒杀机型、超低折扣……各种优惠层出不穷。卖场方面表示,从元旦到春节这一段时间内,家电产品不会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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