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促华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 - 纳金网
联系我们

给我们留言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洪山路国际工业设计园纳金网

邮箱:info@narkii.com

电话:0595-82682267

(周一到周五, 周六周日休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讯 >

欧促华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数:
责任编辑:郭振宇
时间:2011-06-09 09:16

[导读]布鲁塞尔当地时间6月7日,欧盟委员会开始就欧盟政府采购市场准入新政策的立法进行公共质询。这项立法质询形成的最终建议将在2011年年底完成,内容将涉及欧盟希望中国加大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关切。

    布鲁塞尔当地时间6月7日,欧盟委员会开始就欧盟政府采购市场准入新政策的立法进行公共质询。这项立法质询形成的最终建议将在2011年年底完成,内容将涉及欧盟希望中国加大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关切。

    从6月8日至8月2日,欧盟的企业、商业团体、政府和非政府机构、智库以及个人都可以就此项立法提出建议。欧盟委员会称在立法过程中,充分考虑这些建议,并将适时举行公众听证会。

    此项立法动议由来已久。去年11月,欧盟出台未来10年的贸易政策文件《贸易、增长和世界事务》,其中就重点提出将建立一项新的贸易工具,以保证和增加发达国家和大型新兴经济体公共采购市场的准入。

    7日公布的立法质询调查问卷中称,欧盟在政府采购市场准入政策领域将有三种选择,即维持现状;进一步增加目前法规实施的操作建议、更为积极的使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或建立新立法对欧盟政府采购市场进行规范。

    欧盟内部市场委员巴尼耶的发言人尚塔尔·休斯(Chantal Hughes)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所有的选择都有可能。但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人士则称,最后一种选择可能性最大,即就欧盟政府采购市场进行新立法。

    新立法可能在采购主体和欧委会两个层面做出新规定:采购主体自主决定卖方,需报批欧盟委员会。

    欧委会将会评估欧盟企业在第三国的市场准入状况,但无权否决采购主体的决定;同时有权提出限制性立法建议,例如关闭某些特定的市场,限制某一合同,或免除国民待遇等。

    问卷还提出另一个政策选择,即全面关闭欧盟政府采购市场。例外的情况是,采购主体必须有特别原因才能采购来自欧盟国际协议和双边协议之外国家的产品。但分析人士认为,此项过于激进,不会得到商界和成员国的支持。

    目前,在欧盟以外共有13个国家参与了相关国际协议和双边协议,但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则不在其中。前述立法动议即主要针对未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以及未与欧盟签署相关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

    欧盟每年有价值3120亿欧元的政府采购合同对WTO政府采购协议成员国开放,在美国市场完成340亿欧元、日本220亿欧元,但离目标合同金额差距较大。欧盟称,(原因是)其企业非WTO政府采购协议成员国屡屡遭受贸易保护措施。

    布鲁塞尔夏礼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凯安对本报记者称,中国目前并未加入WTO的政府采购协议,因此欧盟此番计划针对非成员国出台排斥性法律,并不违背WTO的义务。

    政府采购是近两年中国与欧盟经贸领域的关键议题,敦促中国加大政府采购市场准入,是双方会面时欧盟每次必提的关切。特别是从2010年中国参与波兰高速公路建设以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参建欧洲基础设施项目。

    欧盟正在积极推进中国尽早加入WTO的政府采购协议。欧盟一消息人士称希望中国在年底之前拿出一份新政府采购清单。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纳金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TAGS:欧盟 WTO 政府采购协议
  • 网友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关闭

    全部评论:0条

    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15059788121/13489872927/15959158412

    换链QQ:435820619

    电子邮箱:info@narkii.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5号楼

    福建省纳金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闽ICP备08008928号-1

    Copyright www.narkii.com 2008-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开展“净网2019"专项行动,坚决保障网络空间清朗

    IOS版

    安卓版

    官网认证